按照《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洛阳市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并列排序。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未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及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
按照以上要求,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检人员共121人(分组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执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一)体检日期
2023年5月13日。
(二)体检集合地点
洛阳市会议中心门口(地址:洛龙区太康路与市府东街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三)体检集合时间
参加体检人员应于体检日期早上6:20前到达体检集合地点。6:50统一乘车出发前往体检医院,发车后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四、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到指定地点集合,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按照附件中所列考生组别分别站队。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体检费用在体检结束后通过扫码支付的方式直接与体检医院结算。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三)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五)女性应避免穿着连衣裙等不便于体检的服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处于妊娠期的人员需本人携带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并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可以暂不进行体检项目中的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
(六)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七)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八)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携带任何通信设备和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九)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十)体检结束后的相关事宜,均通过洛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lysrsks.com)进行公布,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每日登陆查看相关信息。因错过查看有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9-86863595 0379-86863596
洛阳市公务员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人民警察职位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