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3 00:12:55 洛阳人事考试信息 //luoyang.huatu.com/ 文章来源:河南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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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练习】
以下各项情形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是:
A.甲实施了没有法律规定的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应当给甲定罪
B.店主乙看见有人在街上持刀行凶,拿起木棍从后面将其击倒属于正当防卫
C.丙诱哄年仅8周岁的小红给小孙的碗里下毒导致小孙死亡,则丙属于教唆犯罪
D.丁某明知嫖娼对象不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关系,对丁某应按强奸罪处理
正确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教唆犯罪要以被教唆者与教唆者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为前提,如果不构成共同犯罪,则不应当适用教唆犯的规定从重处罚。故丙不属于教唆犯罪。C项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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